網絡廣告不是終端POP,消費者不可能在網站上接觸到產品廣告就即刻產生購買行為。網絡廣告與路牌廣告具有類同性,在整個銷售促進中起到了提醒作用,提醒消費者這個產品代表著時尚,提示消費者這個產品能帶來更好的生活體驗等等。實際上除了電子商務外,其它任何的廣告產品都應該將網絡廣告視為消費提示。
既然是消費提示,就意味著消費者必須經過多次的接觸、接受提示信息后才能付諸購買。實際上消費者從接觸產品信息,到最終的購買經歷了一系列的行為過程:接觸信息——初步了解——產生興趣——深入了解——比較參考——確定購買意向——實地購買。消費者在每一個環節都有不同的需求,需要相應的信息及廣告表現與之匹配。通常網絡上的品牌廣告只能完成前三步的工作:
1、通過富有吸引力的廣告創意及關注度高的廣告位置吸引用戶的注意,并進一步點擊進入廣告頁面。這個環節重點就是位置和創意,不管是不是目標消費者,讓盡可能多的用戶能看到廣告,并愿意點擊進入了解,目的就達到了。
2、用戶在廣告頁面中初步了解產品的信息,配合網站推出的主題活動體驗產品的某系特征。這個環節的重點是消費者篩選,通過廣告頁面的設計突出產品最重要的賣點,配合活動的告知,讓愿意對產品進一步了解的用戶留下來,同時摒除非目標消費者。
3、用戶通過對廣告活動的參與與產品信息的了解對產品產生興趣;這個環節最終要的是活動設計,互動是網絡的特征,產品與網站本身特質的有機結合才能產生優質活動,讓目標消費者對產品產生優良的想象。
進行到這一步,問題產生了。用戶在這個過程中了解的都是廣告主的一家之言,無法對產品產生立體化的判斷。消費者在做最終的購買決定的時候需要貨比三家、需要其它用戶對產品的判斷、需要側面了解產品的使用情況、需要了解最佳購買渠道等等,這部分的工作往往通過搜索引擎完成。網絡廣告在為搜索引擎帶去流量的同時,也帶去了一批受過產品教育,有強烈購買意愿的高商業價值用戶。搜索引擎成為網絡廣告的最后一站,網絡廣告越多,搜索引擎獲利就越大。雖然沒有進行大規模的調研,最近對網站中用戶的調研結果佐證了這一點。